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辅助材料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辅助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01-1740ITC7008
一、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磊/李文士/范琪
电 话:(010)63348404/8418/8438
二、更正事项、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1项更改为:
凡符合“资格标准”且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均进入评分。按所有评委实际打分,然后算术平均(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投标人得分,评标委员会按得分从高到低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考虑到项目的实际生产需要,为了满足招标人实际的需求,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每包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2-3家中标人。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更改为:
每个包的中标人应按照以下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各采购指标的实际中标金额(实际中标金额=中标单价乘以合同签约数量)分别进行计算,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
中标金额 |
收费标准 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
1 |
500万元以下 |
上述收费标准的80%收取 |
2 |
500万元至3000万元(含)之间 |
在北京实施的采购合同包,按上述收费标准的60%收取;在京外实施的采购合同包,按上述收费标准的80%收取 |
3 |
3000万元以上 |
在北京实施的采购合同包,按上述收费标准的40%收取;在京外实施的采购合同包,按上述收费标准的60%收取 |
每个包招标服务代理收费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1条更改为: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2日10: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中盐综合科技楼二楼8207会议室
4、标包一:分散剂、标包四:引发剂、标包五:电极糊保证金变更:
序号 |
服务对象 |
招标物资目名称(规格型号与招标公告货物序号对应 |
估算数量(吨)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标包一:分散剂 |
分散剂 (聚乙烯醇) 粘度
(mpa.s)
32.0-38.0 |
280 |
20 |
分散剂 (聚乙烯醇) 粘度
(mpa.s)
6.0-9.0 |
200 |
|||
分散剂 (聚乙烯醇) 粘度
(mpa.s)
500-2000 |
90 |
|||
2 |
标包四:引发剂 |
TX-99引发剂 |
230 |
20 |
TX-23引发剂 |
350 |
|||
5 |
标包五:电极糊 |
电极糊 |
13500 |
20 |
注: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按上述内容更正;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