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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遂宁宾馆副楼一楼会议室、二楼餐厅装修改造工程 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1-06 15:15:57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遂宁宾馆副楼一楼会议室、二楼餐厅装修改造工程

评审结果公示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宾馆副楼一楼会议室、二楼餐厅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编号:ZJ-SN2023-DL300-1)于2023年11月01日在四川遂宁完成了评审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本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 评审结果

排序

中选候选人名称

1

四川润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四川之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成都明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3年11月6日到2023年11月8日

 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通用招标网

公示期间,各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   评审情况简述

1、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竞谈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竞谈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技术商务价格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评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56#,联系人:彭女士,电  话:0825-2955847

采购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人:张女士 13348932781, 杨华  15301010537,电话:010-81168525

电子邮箱: sc.pd2@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