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宁海事局锦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 已由 交通运输部 以 交通运输部关于辽宁海事局锦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函〔2017〕10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州海事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州海事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锦州港三港池301泊位辅建区西侧,锦州海事工作船码头旁。
2.1.2建设规模:建设为沿海中型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一次性船舶溢油综合清除控制能力达到500吨。
2.2 招标范围:辽宁海事局锦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设计(含工程初步设计、设备技术规格书、土建施工图、土建工程量清单及土建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等)。
2.3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60天内完成设备技术规格书、土建施工图、土建工程量清单及土建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等编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备水运行业工程项下的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3.5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 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8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8日,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注册并购买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420/8287/8593),付款方式为网上支付。工作时间:上午09:00-11:30及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5.2 本项目只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潜在投标人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09:30时(投标截止时间),请将投标文件送达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四开标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 将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09:30时(开标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四开标室(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未参加开标的,视为承认开标记录,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的任何异议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州海事局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三段83号
联系人: 董博
电 话: 0416-3336092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 100055
联系人: 陆善泓、赵陈立、周焱
电 话: 010-63348640、8523、8550
电子邮件: lushanhong@itc.genert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