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九支队
食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九支队食堂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九支队 ,现委托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工程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九支队食堂改造工程(0702-1441CITC2681)
2.2建设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九支队(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路220号)
2.3招标范围:食堂装修、电气、水暖改造工程的施工
2.4工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投标人可以采用更短的工期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程质保期:不少于36个月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4.068636万元人民币
3.1投标人应是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单位。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且具备以下要求的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投标人具有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评定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
3.2.3投标人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的施工。
3.2.4投标人信誉良好,过去 3 年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2.5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并具有(a)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机电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或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机电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通过单位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延续注册申请(提供证明文件)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开标日前3个月内或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缴纳记录的复印件)。
3.2.7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社保登记证书、开标日前3个月内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复印件)。
3.2.8本项目不是仅限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27 日至2014年 12 月 0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下同),在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侧标书室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如果未提交以下文件但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不符合本章第3条):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格式自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社保中心出具的授权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原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 年12 月 18 日上午 09 :30 ,地点为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1会议室,具体详见一楼水牌 。
5.2本次招标开标将于上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公开进行。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九支队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红门路甲3号
电 话:010-52285134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尹钰涵
电 话:010-63348439
传 真:010-63373540
电子邮箱:yinyuhan@cit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账 号:778350008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