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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牛头岭50MW风电场[0702-1740CITC311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9-19 20:38:03   作者:李嘉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1740CITC3114

1. 招标情况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天等天润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天等牛头岭50MW风电场道路、风机平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天等牛头岭50MW风电场道路、风机平台工程施工

  2. 实施地点:牛头岭风电场工程位于崇左市天等县龙茗镇、福新乡两乡镇境内的牛头岭—四城岭山脉上

  3. 工期:

施工时间:20171020日至2018620日。

  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风电场场内新建道路,进场道路改扩建工程,风机吊装作业平台工程,以上道路工程配套的涵洞、挡墙工程、截排水沟、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清理等辅助工程。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地上障碍物清理。其他在风电场场内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移交生产后的道路维护,包括道路维护工作、塌方处修筑和洒水养护、维护和养护后达到设计图纸要求;移交生产后的道路恢复、平台恢复工程,恢复后达到农田种植前正常状态。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天润天等牛头岭50MW风电场新建场内道路 22.37公里;

  1.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道路及设计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31022--2012要求. ,满足发包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风机设备运输车辆行驶要求,保证设备运输车辆可正常或牵引至风机点位;满足《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及标杆评价标准》Q/GW 3ZD-ZK02-2017(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要求,评价结果达到”标杆现场“标准和达标投产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至少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3.1.2 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施工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4 在最近一年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1.5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具有相应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6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必须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银行部门颁发的信誉等级证书等以上文件的扫描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1.7必须具有以下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一个以上(含一个)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电力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8具有类似风场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施工经验。至少具有349.5MW及以上规模风场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评价。

3.2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

3.3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各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复印件:

  1. 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必须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 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有)。

  3.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重合同守信用证书、银行部门颁发的信誉等级证书。

  4. 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经验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 按规定的格式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调换。如发生调换现象,业主有权按违约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6.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投入情况。投标人近三年来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并经上级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7. 投标人目前和近三年涉及公诉的资料。

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可从2017919日起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预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请于2017919日起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角标书室洽购招标文件,每包招标文件的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现场踏勘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 广西崇左市天等县上映乡天润牛头岭风电项目部

现场踏勘联系人:刘海、张祥祥

联系方式:1895164342315850560016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参考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4 各投标人应在踏勘工程现场时,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储存和施工用途的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时,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5.5 如果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将视为已经知悉现场情况,由此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 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1010日上午9:30前送至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6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6.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20171010日上午9:30在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6号)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带齐如下原件参加开标会:投标保证金(密封递交)、授权委托书(公开单独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否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63348401 63348466 63348462

联系传真:010-63373550

联 系 人:李嘉 孙燕 崔婧

电子邮箱:citc_tianru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