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逸夫楼(一、二)教学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1341CITC5D16
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逸夫楼(一、二)教学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电影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北京电影学院逸夫楼
2.2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逸夫楼(一、二)教学基础设施改造
2.4招标控制价:145.71万元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是小微企业;
3.3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三级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资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电子文件已经加盖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印鉴,具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到2013年5月3日下午16:00时。
(3)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和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款发票在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领取。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
(6)联系电话:
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3348126./8359,联系人:李国梁、洪玉玺
标书室:010-63348310,联系人:任举
项目负责人:010-63348488、8493联系人:段艳华、陈刚 传真:010-63373561
(7)标书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 时。
5.1时间:2013年5月3日9:30
5.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4号北京电影学院逸夫楼(一、二层)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通用技术大厦312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北京电影学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4号
邮 编:100088
联 系 人:樊华
电 话:010-82043365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4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段艳华、陈刚
电 话:010-63348488、8493
传 真:010-63373561
电子邮件:duanyanhua@cit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60239018000072747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