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新建8万吨/年电子级过氧化氢(折合27.5%)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澄清函(第二次)
各投标人:
我公司对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新建8万吨/年电子级过氧化氢(折合27.5%)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3.5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至少2套及以上过氧化氢项目安装工程业绩(按照招标文件提供证明资料);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至少1套合同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安装施工业绩,且已运行满一年(须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
现修改为:
3.5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至少2套过氧化氢项目或者至少2套合同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精细化工项目的安装工程业绩(按照招标文件提供证明资料)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石油化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至少1套合同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或精细化工安装施工业绩,且已运行满一年(须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4日,每日9:00时至16:00时。
现修改为:
4.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9日,每日9:00时至16:00时。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原:2021年4月29日上午9:30分,现修改为2021年5月7日上午10:30分。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