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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缉私舰艇设计建造项目(第01包600吨级和1500吨级海关缉私舰设计建造)招标

发布时间: 2012-10-12 08:46:42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海关缉私舰艇设计建造项目(第01包600吨级和1500吨级海关缉私舰设计建造)招标公告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委托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和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就“海关缉私舰艇设计建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该项目项下分为两包,其中,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托负责第01包600吨级和1500吨级海关缉私舰设计建造项目的招标工作;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受托负责第02包300吨级海关缉私艇设计建造项目的招标工作。
01包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0701-124010090212
二、项目名称:海关缉私舰艇设计建造项目(第01包600吨级和1500吨级海关缉私舰设计建造)
三、招标内容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工作内容
设计及建造周期
01
1
600吨级海关缉私舰
1型
9艘
1、设计任务:
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包括送审)、施工设计、工程配合建造、后续舰艇修改设计、舰艇交付船东后的技术支持工作;
2、建造任务:
船体建造、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和验收、系统总装、试验试航、配合设计、交船验收、培训及其他售后服务。
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评审、技术设计;
2、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技术设计审查、施工设计、完成审图工作;
3、合同签订后22个月交付首制艇(600吨级海关缉私舰和1500吨级海关缉私舰各一);合同签订后36个月全部交付。
2
1500吨级海关缉私舰
1型
3艘

 

注:投标人必须对上述所有品目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上述舰船的设计、建造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符合资质条件的联合体,该联合体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4、资质条件:
4.1设计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且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相关业务;
2)具有军工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军工产品质量体系认证》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CCS《中国船级社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4)具有同类舰艇设计的成功经验;
4.2建造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近三年(2009年-2011年)的年平均销售额不低于五亿元人民币,具有类似本项目舰艇建造业绩,并有能力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建造和相关服务的造船企业;
2)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且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相关业务;
3)具有海军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合格证书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符合GJB9001A-2001《质量体系管理要求》或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只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只能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两个建造商或由两个建造商(其中至少有一家具备本项目的设计能力)组成。联合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在财务上独立的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一个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注明牵头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中任意或全部各方处理在投标过程及联合体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有关事项,联合体协议中应对各联合体成员的分工进行规定;
3)由设计单位和建造商组成的联合体,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两个船型的设计;由建造商组成的联合体,由牵头人的设计单位负责两个船型的设计;
4)设计单位或负责设计的建造商应满足上述设计资质的要求;建造单位的资质均应满足上述建造资质的要求。
5)设计单位和负责设计的建造商应组建两个设计小组分别负责600吨级和1500吨级两种船型的设计。两个建造商应分别负责一型船的建造。有关分工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示。
6)参加联合体的成员不能与其它公司、企业或机构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1、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1月2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 ,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大厅标书室)。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11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开标地点: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4室  
邮编:100055
联系人:罗红、丁吟
电话:0086-10-63348554/8547
传真:0086-10-63373573
户名: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778350010653
如使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用途、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七、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